香港宏福苑大火報告公開:特首率官員鞠躬道歉,房屋局長請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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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歷經四個月的聆訊調查後,中國香港特區政府公開宏福苑大火報告。這場發生於2025年11月底的大火合共造成168人死亡,包括一名消防員殉職。
特區行政長官李家超週四(10月29日)率領多名官員召開記者會,他與一眾出席官員鞠躬致歉,又指「政治任命團隊會承擔政治責任」,房屋局長何永賢週三(28日)已請辭。
週四公開的這份報告分成兩冊,共16個章節,逾1,000頁,部份內容因與刑事審判內容相關遭遮蓋。報告稱大火「極有可能」由一根香煙引起,而竹棚上的非阻燃棚網、窗戶上的發泡膠板等,讓火勢迅速蔓延。
記者會上,李家超多次被問及為何只有一名官員須負政治責任,他僅強調決定綜合考慮多個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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僅一名官員落馬
李家超在記者會開始之際表示,對宏福苑火災深感難過,「代表特局政府向災民及廣大巿民表示道歉」,並率領一眾官員鞠躬。
他隨即表示「政治任命團隊會承擔政治責任」,雖不涉個人犯錯,房屋局局長何永賢應承擔政治責任,又指她週三已請辭,週四起停止職務, 並將由副財政司長黃偉綸兼任署理房屋局長;李家超已報請中國中央政府免除何永賢的職務。
李家超在記者會上多次被問及:何永賢任期只剩幾個月,只有一名官員落馬,問責力度是否足夠、道歉會否太遲;被報告點名的部門首長是否有同樣政治責任等。
李家超僅強調決定綜合考慮多方面因素,包括官員的角色、其政策範圍和事件的關係、問題屬性是政策問題還是執行問題、下屬的行事表現及政治團隊未來需要處理的大量工作等,甚至一度回應稱「不如給多些時間回答其他問題。」
被問及決定有否向北京查詢意見、或當局有否「硬指示」;以及為何由何永賢自行請辭,而非免職;李家超稱處理宏福苑的後續工作,作為行政長官是「第一責任人」及「香港的當家人」,由他作出決定全面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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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立委員會的特性
特首李家超於去年12月宣佈成立由法官主持的「獨立委員會」,審視起火成因、監管人員角色和責任,以及工程是否涉貪圍標等問題。
委員會由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陸啟康任主席。值得注意的是,獨立委員會與香港《調查委員會條例》下的「獨立調查委員會」不同,並不具法定權力,無法強制證人出庭作供和提交資料,一度引發市民對委員會能否徹查真相的擔憂。舉行聽證會期間,有部分人士不願意作供。
陸啟康其後解釋,獨立委員會的目的是找出事件經過及為何發生,個人追責由刑事及民事程序處理。他指出,若以法定調查方式調查個人責任,可能會令刑事及民事程序變得複雜及冗長,為檢控帶來更多不明朗的因素。而由於政府目標在9個月內完成工作,獨立委員會會較為靈活。
委員會於今年3月開始,在五個月內舉行30場聽證會,傳召80名證人及專家作供。10月22日,委員會向行政長官提交報告。
報告以遮蓋方式公開
政府相隔一周後,以局部遮蓋內容方式公開。
李家超指,獨立委員會報告按律政司建議,將可能涉及相關刑事程序的內容部分遮蓋,以免影響有關刑事程序和保障公平審訊。
外界有聲音質疑政府延遲並遮蓋報告內容的做法。但過去類似事件的調查報告亦有類似做法。
2012年,香港南丫海難造成39人死亡。政府在公開法定調查委員會的報告前,由於涉事兩名船長已被控誤殺,為保障其獲得公平審訊的權利,決定遮蓋有關兩船長責任內容。
2018年大埔公路車禍發生後,政府委任獨立委員會調查事件,當時報告亦有遮蓋涉及刑事訴訟的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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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界一度流傳「刑不上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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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火發生至今接近一年,尚未有任何官員道歉或問責下台。社會要求問責的呼聲不絕。
去年12月,李家超在宣佈成立「獨立委員會」後多次強調「會問責到底、追責到底」,稱無論是政府或非政府、基層或高層,會公平地按事實追責懲處。
不過在報告公佈前,香港《明報》政治專欄曾引述政界人士消息稱,現屆政府任期僅剩八個月,官員現時下台難以另覓人選,「亦無意思」,認為「下屆政府不再任命,已是一種問責」。
該評論又援引建制人士分析,稱在目前香港的政治環境,即使追責「刑不上局長」,亦不會有暴動或示威遊行。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亦提出「錯失論」,指如司局長沒有犯錯,就不應問責下台。
說法傳出後迅速引起各方反彈。
前特區政府中央政策組首席顧問邵善波表示,「港人治港」的政府對市民有不可逃避責任。他指出,大火導致168人遇難及各種重大損失,形容無論放在任何標準下,「都不能算是一宗小事」,指中央及特區政府不採取任何政治問責,會對政府及整個制度的威信造成重大傷害。
李家超在2025年《施政報告》提出「部門首長責任制」,機制設有五級紀律處分:譴責、嚴厲譴責、罰款、降級、迫令退休、革職。
調查機制則分兩級,一般性質的調查由部門首長負責;嚴重、系統性或涉及首長的問題則啟動第二級調查,由公務員敍用委員會負責。
2026年10月上旬,特區政府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楊何蓓茵曾稱,若報告指明某人員失當或表面證據清晰,不排除直接採取紀律行動,但若只指出機構問題,公務員敍用委員會將調查相關人員的行政責任。
政府將如何改革?
除問責外,政府針對報告的發現及建議宣布多項改革措施。
李家超引述委員會報告稱,政府四個監督部門有不足及缺失,包括:房屋署旗下的獨立審查組、屋宇署、消防署和勞工處;維修因涉及巨額金錢,容易成為黑社會以及違法分子非法謀財的對象,以恐嚇、欺詐和腐敗手段圍標壟斷。
報告亦指出,有人涉嫌使用非阻燃棚網、發泡膠及其他易燃物料,為求工程方便擅自在走火樓梯開設生口等導致火勢迅速蔓延和大量傷亡;又指沿用多年的監管制度倚賴註冊承辦商及專業人士,但已「命存實亡」。
就此,李家超強調「問題的開端是圍標」,故須立法禁止樓宇維修工程圍標;另會成立跨部門特遣隊,成員將來自警方、廉政公署和競爭事務委員會,主動聯合調查相關個案,並成立樓宇維修支援及服務局,為巿民提供獨立的支援服務。
其中一項是訂立圍標刑事罪行。9月政府於《施政報告》宣布,將於今年內向立法會提交建議。競委會早前亦建議引入最高7至10年的監禁式刑罰,提升阻嚇力。
另外針對樓宇維修工程長期存在的流弊,政府計劃於今年底前向立法會提交《建築物條例》修訂建議,改變過往依賴業界自律的模式,由政府主動加強工程審批、巡查和監管,並大幅提升違規行為的罰款上限。
政務司司長會領導督導委員會,檢視或落實獨立委員會提出的各項建議。
大火如何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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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於新界東北的大埔宏福苑於1983年落成,一共八座、每座31層,合共近2000個單位、4000多名居民,是政府建設的出售型「居者置其屋」公共房屋。
自2024年開始,宏福苑展開大型翻新工程,造價高達3.3億港元。工程期間,屋苑全被竹棚和綠色棚網包裹。
據政府公佈資料,2025年11月26日香港時間14:51,火勢先從宏昌閣一樓位置竄起,短短一個小時內蔓延至屋苑八座大廈中的七座,入夜升至香港火警分級制度中的第五級——僅次於最嚴重的「災難級」。
大火最後焚燒43個小時,共造成168人死亡,包括一名消防員殉職。
此次火警是香港17年來首宗五級大火,也是1997年主權移交以來第二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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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少涉案人士被捕?
大火發生後,香港警察與廉政公署成立聯合調查小組,循誤殺、工業意外、串謀詐騙及貪污等方向展開調查。
截至今年6月,警方及廉署分別拘捕39人及24人,包括工程顧問、承建商負責人、棚架工程分判商、業主立案法團成員、物業管理公司職員及中間人等。他們涉嫌誤殺、干犯賄賂、串謀詐騙、偽造帳目及俗稱「洗黑錢」等罪行。
今年6月10日,警方和廉署正式落案起訴其中七人及兩間公司,包括「誤殺罪」在內的25項控罪。
警方起訴負責大維修的鴻毅及宏業工程公司、兩名董事與註冊檢驗人員,合共五項誤殺罪。廉署則同樣起訴上述兩間公司以及涉及工程的七名人員,當中包括串謀詐騙、洗黑錢、企圖妨礙司法公正,以及逃稅等20項控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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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的拘捕行動並不僅限於維修工程人士,更包括市民及受災戶。
大火發生第三日,有市民成立「大埔宏福苑火災關注組」提出四大訴求發起聯署,當中包括成立獨立調查委員會、問責政府官員等。聯署發起人、24歲大學生關靖豐隨後被香港警察國安處拘捕,成為首個為災民發聲被捕的人。
另據香港本地媒體報導,前區議員張錦雄及一名女子、內容創作者Kenny Chan,亦被國安警察以煽動仇恨為由帶走調查。
國安警察亦拘捕並落案起訴前民間人權陣線副召集人王岸然香港《維護國安條例》下的「妨害調查危害國安罪行」罪與「發佈煽動刊物」罪,案件正於法院審理當中。
除此之外,曾揭發香港鐵路「沙中線」工程醜聞的吹哨人、建築工程商人潘焯鴻,在災後多次公開批評港府處理宏福苑善後。他於3月聽證會召開的前一日,被指涉及在2021年詐騙因新冠病毒病(COVID-19)疫情而設立的「百分百擔保特惠貸款計劃」,與妻子及4名公司員工被警方以涉嫌「串謀欺詐」罪拘捕。
以同一罪名被捕的還有宏福苑業主立案法團前委員江祥發。他在大火後積極接受傳媒訪問,並收集宏福苑業主聯署要求召開業主大會。今年5月,他被指涉詐騙「百份百擔保特惠貸款」,與妻子被控兩項「串謀欺詐」及一項「洗黑錢罪」。
江祥發獲准保釋後,曾向傳媒表示從今以後「不會接受任何訪問」。


































